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区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字体: ]   发表时间:2016-03-07
 
 

我区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断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29日下午,区司法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西南街道社区和物业小区调委会调解员等近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介绍交流和现场参观两个环节进行。在介绍交流环节,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向与会的调解员们介绍了我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五大主题和要求、“人民调解”窗口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性。随后,调解员们就物业管理纠纷、财产继承纠纷等方面的问题与区调委会的专职调解员(律师)进行互动交流。在现场参观环节,与会调解员们参观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了解各服务窗口的功能,并作为“当事人”体验了“人民调解”窗口的咨询服务。

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丘海帆向调解员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利用好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切实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二是通过完善架构、做好台账和提高调解员素质等措施,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调解服务质量。三是充分发挥“三官一师”特别是律师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善用资源,增强调解工作合力。

据悉,我区于201412月底出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案,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56月,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立,同年7月,“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基本完成,专职调解员全部上岗,在化解村居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2015年全区各类纠纷1262 宗,成功调处 1245 宗,成功率98.7 %,涉及人员3195人;三级调委会矛盾排查2475次,预防纠纷发生 102宗,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今年,我区将继续加强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力度,同时,计划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村(居)专职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建设,进一步做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Copyright© 2006 sf.ss.gov.cn.
公安备案200304A0009 粤ICP备05101457号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本站,最佳分辩率1024*768
佛山市三水司法局 版权所有©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