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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司法局举办2016年度法律服务联络员、村居律师业务培训
  [字体: ]   发表时间:2016-07-28
 
 

三水区司法局举办2016年度

法律服务联络员、村居律师业务培训

 

为适应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形势,提高我区法律服务联络员、村居律师的业务能力,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区司法局于712日举办了一期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班。各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居)法律服务联络员、驻村居律师以及区司法局公律科、法援科、公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张真昃参加了培训班的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张真昃同志要求法律服务联络员、村居律师要立足百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通过学习增强业务本领,发挥面向群众的优势,利用专业知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同时,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张真昃同志向全体学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员”;二是做好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络员”;三是要做基层社会稳定发展的“护航员”,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为促进基层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此次培训邀请了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蔺存宝、佛山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胡玉明以及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洪宗健进行授课,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实务。授课老师通过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员们讲解法律知识,传授业务技巧。通过培训,进一步丰富了我区法律服务联络员、村居律师的业务知识,拓宽了他们的工作思路,使学员们更加清楚当前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学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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